多手段强化法治宣传众单位喜获全国殊荣

直播 光华台 2016-07-30 17:26:18

□记者高秀良通讯员邱艳

日前,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河南省地税局及开封、信阳、济源市地税局同时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河南省地税系统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单位数量之多,在全国实施五年制普法规划以来尚属首次,在全国税务系统也居前列。

据悉,自2011年实施“六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以来,河南省地税局以“法治地税”建设为抓手,将“六五”普法要求贯穿于税收执法全过程,有力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打造“四个河南”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以“四高”措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四高”,即高标组配置、高起点规划、高效率落实、高质量评价。该局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标准等一系列举措,确保了法治宣传教育具体落实。实行法治宣传教育“一岗双责”制度,整合内部资源,强化分工协作,构建了全员型、立体化、全方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了考核评价运行机制,实现了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与专项督察的有机统一,形成规划-督导-评价-提升的“闭环式管理”。

以“六要”手段,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量。以“法治信仰”为要,利用税收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营造普法氛围。以“法治遵从”为要,开展“税务人走近纳税人”“万名税官大走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服务地税”建设的活动,提升普法质量。以“法治文化”为要,组织“税法知识竞赛”“税收法治摄影书画展”“税收法治征文评选”“税收法治文化演讲”等活动,提升法治理念。以“法治文明”为要,通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措施,提升普法效果。以“法治能力”为要,通过印发《河南省地税局学法用法制度》和《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要点》,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全省地税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提升全员法治水平。以“政治生态”为要,以“清廉地税”建设为抓手,在广大地税干部中广泛宣传各项廉政条规纪律,教育引导党员牢牢把握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六五”普法期间,该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依法减免税收530亿元,较好发挥了税收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的积极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累计实施税收检查6.3万户,组织查补收入153.94亿元。地税收入得到了稳定增长,税收职能充分发挥,法治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