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
新华网杭州8月4日电(记者陈晓波)4日,浙江省法学会等4家单位联合对外发布2006-2016年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结果。
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分别是:浙江省委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浦阳江治理拉开浙江省“五水共治”序幕,武义县后陈村首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人大立法服务保障“三改一拆”中心工作,开展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暨“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富阳全面试行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舟山探索“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新模式,纠正“两张”叔侄冤错案,余杭推行法治指数,湖州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
浙江省十大法治人物分别是:台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王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辽敏,湖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杨家埠派出所民警马长林,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孙炎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沈亚平,临安市板桥镇人大主席朱忠华,安吉县杭垓镇人民政府退休干部张建民,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祥甫,义乌市司法局国际商贸城司法所所长陈津颜,诸暨市枫桥镇杨光照调解团队。
今年4月,浙江省法学会牵头组织开展2006-2016年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自4月23日评选通知和公告发出到5月15日推荐活动截止,共收到法治事件推荐材料104份,法治人物推荐93份。经合并相同事件后,法治事件为97件。
记者了解到,这些推荐材料经组委会梳理遴选,各选出35份事件和人物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小组评审,选出候选法治事件20件和候选法治人物20名,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公众投票。组委会最后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和公众投票数,按照各系统总量控制、大致平衡,照顾基层、兼顾各业的原则,并综合考量事件性质、影响力及人物业绩等各项因素,评选出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
浙江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4月,浙江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10年来,几届省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把10年来探索的智慧结晶和实践财富挖掘好、总结好,为浙江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指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