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开展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
日前,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以及食品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国家食药监督管理局暂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商务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因特网信息办公室、保监局、粮食局、团委、科学技术协会,各铁路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食安办〔2011〕17号)的有关要求,暂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举行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配置、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优化行业诚信的内生经济基础和市场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