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新闻发布工作总结

直播 光华台 2016-09-27 19:11:52

省法制办新闻发布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5-07-14浏览次数:字号:[ ]

省委宣传部:
  一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政府法制新闻发布,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明确要求,扎实推进新闻发布工作
  (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畅通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渠道,增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我办专门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指定由一名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同时配备新闻发言人助理,定期不定期地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新闻发布。
  (二)健全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度。省法制办法制协调处的职责之一,即协调、指导政府法制对外宣传工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条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先进经验的对外宣传。法制协调处(依法行政办)指定专人具体承担法制宣传工作,其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考评考核。全省各地也根据各自实际安排专人负责政府法制的内外宣传工作。
  (三)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制度。一年来,我办多次下发文件,不断完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制度,提高法制信息工作质量。相继建立了信息工作责任制、信息工作例会制、信息直报点制和信息通报制等,把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头,做到信息报送快捷及时,信息内容全面而富有特色,信息工作的应用价值更加显著。
  二、突出重点,拓宽渠道,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一年来,我办紧紧围绕全省政府法制工作重点,不断拓展政府法制宣传渠道,新闻发布工作取得骄人的成绩。
  (一)加强在中央级媒体的新闻宣传力度。2014年,我办配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全国“两会”特别节目中报道我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李学勇省长专门批示“省法制办工作富有成效”;组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网等多家重要媒体对我省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其中,《人民日报》介绍我省“两法衔接”工作经验的文章,在全国产生较大反响。
  (二)强化与省内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一年来,我们继续加强与省内重要媒体,如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的联系与合作。江苏电视台对我省政府法制工作和重要活动进行了连续报道,《新华日报》利用专版详细介绍我省仲裁工作取得的成绩,《江苏法制报》刊登多个专版宣传我省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就重大事项举行新闻发布会。2014年11月,联合省政府召开《江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我办高建新副主任到会向媒体和公众解读这一办法;2014年12月,我办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就“积极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实现并持续保持有效的政府治理”进行在线访谈。详细介绍了《意见》的起草动因、过程及其主要内容,并就《意见》贯彻落实中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2015年1月,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政府一号文件《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了全面介绍和解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四)拓展本办相关媒介的新闻发布作用。2014年,对《行政与法制》进行全新改版,扩大容量,提高质量,加大对全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宣传力度;完成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2014年工作回顾电视专题片的制作;组织编印了《2013年江苏省推进依法行政蓝皮书》。
  (五)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宣传功能。2014年,江苏政府法制网全年更新信息3148条,江苏政府法制微博发布信息210条,回复网民微博咨询35条,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录用信息155条,被省政府网站录用信息10条;印发政府法制信息简报15期,起草新闻通稿17篇。
  三、几点经验体会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省政府法制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的关键。省政府领导、省法制办领导对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高度重视,逢会必讲宣传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谈政府法制工作必提出宣传方面的要求,在人员和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各地、各级行政机关也都把新闻发布和法制宣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手段,配备专门人员,加大经费投入,促进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完善制度是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保证。新闻发布和法制宣传工作相对于政府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政府法制工作来讲,弹性比较大。为了避免产生宣传工作“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现象,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变弹性为刚性,变软指标为硬任务,对新闻发布和法制宣传工作作出规定、提出要求、进行考核。
  第三,注重效果是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前提。一般性、应付性的登几篇文章、发几条信息,既浪费资源,又达不到营造氛围、促进工作的目的。因此必须把宣传效果放在第一位,宣传内容围绕大局、配合工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做到内容与形式相统一、内宣与外宣相结合,重点抓好典型宣传。
  第四,创新形式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条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研究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思路和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发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提高新闻发布和法制宣传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