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考题”验收扶贫工作成果
我市三年脱贫攻坚工作将迎来首个年度考核 五大“考题”验收扶贫工作成果
河源日报讯 记者 谢少娜 通讯员 欧阳春霞 今年是三年脱贫攻坚的开局之年,我市2016年度市级、省级脱贫攻坚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将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如单位考核不达标,相关责任人将被约谈限期整改,乃至实行责任追究。
记者昨日从市扶贫办了解到,今年脱贫攻坚工作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将从12月中旬开始,12月20日前为各镇、各村、各帮扶单位完成自查填报工作时间,12月31日前各县区完成考核工作,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市级考核工作,省级考核工作将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
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将实行分级分类考核,省主要对地市和省直帮扶单位进行考核,深圳市将会同我市对深圳帮扶的贫困村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主要为各县区党委、政府,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市、县帮扶的24个贫困村(帮扶单位)以及98个面上村的市直帮扶单位。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减贫成效,主要考核年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减少、相对贫困村退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二是精准识别,主要对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性、程序规范化、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考核;三是精准帮扶,考核相对贫困村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对驻镇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考核;四是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五是对工作责任的考核,主要考核扶贫政策措施制定落实、县镇村责任落实以及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
据了解,此次年度总结考核结果将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各县区、各帮扶单位脱贫攻坚亮灯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在考核中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作出贡献的个人将给予表彰;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将实行责任追究。
编辑: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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